株洲夜市一角。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7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彭婷)12月27日,记者从株洲市发改委获悉,为推动全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稳住服务业发展基本盘,《株洲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印发。
《若干措施》涵盖减税降费、房租减免、金融扶持、财政补助、促进消费等支持内容,将为缓解企业困难、增强从业者信心、助力行业恢复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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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围绕餐饮、零售、住宿和文旅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银联、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引导居民消费。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安排400万元用于“食在株洲”餐饮消费、株洲文旅惠民卡等平台开展促销主题活动。全力打造钟鼓岭文化娱乐美食街、希尔顿文化娱乐休闲街、神农文化休闲街等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夜间经济名店、特色网红打卡店,积极开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赏”等主题活动。支持天元区神农城景区和芦淞区大汉悦中心申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周边道路公共停车位在19:00至次日7:00免收停车费。
《若干措施》支持商家采取战略联盟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家电回收企业、家电家居及建材生产厂家开展合作,通过企业让利、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等方式,拉动居民消费。与“诸事达”等平台合作,大力开展多形式线上车展。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安排100万元用于汽车促销抽奖活动;继续实施购置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财政补助方面,株洲市财政将安排100万元鼓励支持企业、协会、地方政府等,结合特色优势开展多彩、丰富的节会展会,培育株洲品牌,扩大知名度。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间,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消费节、文化节、美食节、旅游节及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费用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照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市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物流行业促进经济循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2022年新获评的国家级3A、4A物流企业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评的国家星级仓库、金牌服务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新获评的3A级货运企业(货运站)、司机之家试点,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成功创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通过省级农村客货邮试点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2022年11月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市属及天元区、渌口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醴陵市所属国有独资企业(特困国有企业除外)、园区生产经营仓储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3年1月份和2月份租金(租金减免期数不得大于承租期数)。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继续实施有关税费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执行失业保险继续保持1%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鼓励银行机构对2023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办理续贷,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予以适当下浮。引导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提供延期、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多种方式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市场主体,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实施征信保护。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保险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险费。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积极开展“见贷即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中对企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满足豁免条件的,不纳入失信记录,不实施信用惩戒。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约、劳资关系等纠纷,提供相关免费公共法律服务。对服务业企业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尽量降低检查稽察频次。大力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坚决打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防止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在落实上打折扣。
关键词: 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