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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做好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集中供养养老机构老年人、兜底保障儿童(含儿童福利院儿童)、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以下简称特殊群体)新冠患者救治工作,我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障特殊群体新冠患者基本用药。有需要的特殊群体新冠患者根据症状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签字领取,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新冠患者根据症状由社区(村)干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取并送药上门。
据了解,我市特殊群体新冠患者基本用药由各县市区财政兜底保障,强调各地要做好所需资金测算,安排专项资金采购基本药物,并积极与药品经营企业沟通衔接,确保采购到所需基本药物,满足特殊群体新冠患者基本用药需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特殊群体新冠患者基本药物。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立即组织对特殊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包括既往患病史、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目前身体健康情况等,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不漏一人。据初步统计,我市特殊群体涉及约1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