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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
据上游新闻报道,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蒋华的祖父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后被释放,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然而吉首市检察院随后却进行抗诉,认为蒋华并非是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但是却没有求助,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终于,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最终撤回抗诉。
据红星新闻,蒋华被释放后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蒋华说,在职校期间,他同样因心理压力过大,最终选择辍学,先后在当地从事过餐厅服务生、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等工作。据此前报道,蒋华时任班主任证实,案发前蒋华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综合上游新闻、红星新闻)编辑:郑楚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