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临武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前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形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规定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处理。
临武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侦破失火案件4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1人正在调查中);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4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
案例一
(相关资料图)
9月6日12时许,临武县麦市镇坪山村“金鸡寨”山岭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该镇麦市村村民宁某波在山岭旁自留地烧玉米秸秆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9月21日,宁某波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9月14日10时许,临武县武水镇尧丰村采石场附近山林发生火情。经查,蒋某才在采石场附近寺庙拜佛,因燃放鞭炮引发山火。9月17日,蒋某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三
9月26日10时许,临武县楚江镇莲塘村委新莲塘自然村附近山岭发生一起火情。经查,起火原因系西瑶乡谷富塘村村民石某文在使用电焊机焊接钢材时,不慎将火星掉落在周边杂草上引发山火。10月6日,石某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9月27日16时许,临武县香花镇贺家村塘木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火情。经查,起火原因为系该村村民蒋某花在附近田边开荒种地不慎引发山火。9月28日,蒋某花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五
10月11日14时许,临武县水东镇斗水坪村委李家湾自然村发生一起火情,起火点位于该镇斗水坪村委李家湾自然村背干山。经查,起火原因系该村村民李某当天下午14时许,在未采取森林防火措施情况下,在山上烧竹子,从而引发山火。10月13日,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10月11日17时许,临武县万水乡井头村委燕洞自然村发生一起火情,起火地点为该乡井头村委燕洞自然村“担家山”一带山岭。经查,系该村村民黄某某(女,78岁)在山上的旱地烧草皮灰引发的森林火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七
10月12日19许,临武县花塘乡东村“石哈冲”山岭上发生一起火情。经查,该村村民邝某华当日傍晚18时左右,在山上开荒时,用打火机点燃了堆放在一旁的杂草和枝藤,在明火未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不慎引发山火。目前,邝某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八
10月13日10时许,临武县金江镇温泉村罗家湾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该村村民罗某某在自己责任田内焚烧田埂,经巡山人员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罗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当前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火令”,支持和参与防火,积极检举揭发违规野外用火线索。
临武公安将对涉火案件严查严办,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以赴守护好临武绿水青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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